根据《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》和工作需要,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
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人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拥护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。
(三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。
(四)截至2022年1月31日,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(五)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86年2月1日至2004年1月31日期间出生)且经常居住地在渝中区或周边地区,能适应渝中地区语言环境。
(六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3.曾因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;
4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;
5.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;
6.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;
7.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
1.网上申请。报名人员填写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》(附件),于1月17日9:00至1月24日12:00期间,将电子版(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,还需提交盖章扫描版)发送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指定邮箱
(yzqfyzzc@sina.com)进行网上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2.资格初审。由渝中法院进行资格初审,合格人员将于1月24日20:00前收到电话或短信,请注意保持通讯工具通畅。
3.现场审查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1月25日上午9:30-12:00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(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)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时需“渝康码”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显示为绿码且无异常情况,如14天内离渝,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资格审查时还需携带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》1份(A4纸双面打印,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)、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资格审查合格的,现场领取准考证,技能考试、面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。
(二)技能考试
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速录能力和综合写作能力,包括听打和命题作文。听打采取听庭审录音打字的方式进行,速录方式不限。命题作文采取纸质答题方式进行。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,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
技能考试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。
(三)面试
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,依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按与招聘计划数1.5︰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,则以听打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,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实行百分制,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面试具体时间、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。